为保障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加强质量检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近日,水利部印发《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规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分别简称《规定》《办法》)。
《规定》明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类别为水平评价类,实行考试的评价方式,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行从业信息登记服务制度,登记信息可作为有效从业证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从业,严禁“证书挂靠”。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按职责分工依法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的从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办法》包括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考试科目设置、考试周期、考试方式、考点设置、回避原则、考试工作纪律,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等内容。
《规定》《办法》的出台,对强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将产生积极作用。水利部将加快推进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尽早开展资格考试和登记服务工作。
来源:水利部网站